天津北方網訊: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後將有什麼變化?未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的市場主體將面臨何種處罰?工商部門怎樣創新市場主體監管方式?在工商河東分局召開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宣講會上,工商河東分局負責人對此次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政策的重點內容進行了解讀,並與參會人員進行了現場互動,詳細解答了參會人員提出的問題。
工商河東分局召開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宣講會
據介紹,由市工商局制定的《天津市改革工商登記制度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及配套實施辦法將於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本次改革後,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爲認繳登記制,同時,年檢驗照也將改爲年度報告制度。《方案》實施後,未按規定提交年度報告、通過登記或備案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的市場主體,都將被載入市場主體異常名錄。
工商部門詳細解答了參會人員提出的問題
工商河東分局局長高吉勝表示:“爲了順利推進河東區工商登記制度改革,最大限度釋放改革紅利,按照市工商局改革方案要求,緊緊圍繞寬進嚴管的改革目標,工商河東分局已經制定了具體實施方案。一是積極應對登記‘井噴’現象。改革後,市場準入的門檻降低了,程序簡化了,改革釋放出來的鼓勵效應會促使市場主體總量在短時間內大大增加,對工商登記窗口的服務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但我們已經通過採取充實窗口一線人員,加大登記培訓的針對性,優化准入流程等舉措,積極應對可以預見的市場主體登記‘井噴’現象。同時創新市場主體監管方式。隨着大量市場主體進入市場,對市場經營行爲的監管難度會越來越高,責任也越來越大。爲此,我們會按照市局要求,創新監管模式,積極構建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平臺,並加大與各職能部門協同管理力度,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機制,最大限度增加市場主體違法成本。”(記者晁丹通訊員姚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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