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幸福廣場時代金街(24棟對面)私搭亂蓋,消防通道有彩鋼房,人行道也建了好多彩鋼房,甚至有的人在樓上空地蓋起了底商出租物業說找消防科,消防科說找物業,難到真的是三不管嗎?請縣領導核實,實在是太嚴重了!!!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4年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縣綜合執法局在深入調查後,已現場向違章搭建商戶下達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要求其恢復原狀,並按照法律程序在逐步進行。另外,建議投訴人可與幸福商業廣場的物管公司與業主委員會協商,按照《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進行維權。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政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