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市領導:
我市近期采取綜合措施治理機動三輪車活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道路交通和客貨運營秩序,本人表示贊同。就其中所涉及的治理選項不做贅述,但有些事關百姓生活方面,還有待商榷的地方,現提出幾點個人看法共市領導參考:
1、目前年輕夫妻大部分為打工一族,工作路程遠,時間長,其子女大部分由老人接送雙方住地、入托,上學,有一定的比例是帶棚子的電動三輪車接送晚輩,每天天氣變化無常,風霜雨雪,若捨棄電動三輪車接送,改由其他交通工具接送,可能帶來更多的安全隱患(如改為自行車幼兒椅接送導致摔倒、受風感冒)。
2、目前,接送晚輩的爺爺、外公,大都騎車膽小甚微的慢行,因為車裡坐的是心肝寶貝,安全第一,且電動三輪車也不污染環境。
3、能否在照顧殘疾人用車標准、規定的基礎上,再加一項接送晚輩用車呢?
這畢竟是工薪階層沒有辦法的辦法啊。
4、可依據戶口本,家中有10歲或12歲以下的子女,可申辦電動三輪車1輛,發證,貼照片,寫明騎車人和晚輩的名字,規定換證年限,隨時查驗。
5、以上是一點不成熟的建議,我黨歷來主張依靠群眾、實事求是的優良傳統,我想此次整頓將是更符合大多數百姓利益的一次壯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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