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報道,我市三部門開展聯合行動,治理機動三輪車非法運營、非法上路、非法佔路行為。我新買的“大安”電動小三輪車(新配的車棚),用於每天接送3歲的小孫孫,屬於此次治理對象嗎?如果不讓上路,兒子、兒媳開發區上班,早出晚歸,我們老兩口已退休,年齡逐漸加大,如無此代步工具,接送小孫孫可該咋辦啊?很是心急,請主管領導幫忙解釋一下。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責成有關部門處理,並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
天津市公安局
2014年1月14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