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13年10月離婚,在之前由我前夫以夫妻雙方均無房申請的公租房,現已入住,申請人為我前夫,我作為家庭成員也在其中,現在已經協議離婚,在協議書上房子由我前夫承租,我自行解決住房問題,我想從公租房中撤出來,現在已經將雙方房補退掉了,區房管局和公租房中心都說沒辦法撤銷個人,只能雙方一起撤銷,但是我前夫不同意,因為他沒有其他居住地,也沒有穩定工作,還有一個癱瘓不能自理的母親,我想問問,我找哪能把我個人從公租房中撤出來?現在我在外租房,可是公租房還有我一份,我想盡快解決這個問題。
天空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