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對進入小區的機動車按照第一個小時免費,第二個小時每小時1元,第三個小時開始每小時5元,常常因為停車收費問題打的不亦樂乎,請問,這樣的收費標准合理嗎?收的費用用在小區管理上了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有關部門調查,現將有關情況網上答復如下:
一、都旺新城項目業主大會已經成立。
二、依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第四款規定“機動車輛和非機動車輛在物業管理區域內行駛、停放的具體管理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並公示”。依據《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都旺新城業主大會制定了《都旺新城關於小區機動車管理規定》, 根據2011年8月10日制定了《業主委員會決議》其中第二條規定“在小區停留3個小時以內的,每小時各收1元。” 第三款規定“超過三小時後,按每小時5元標准收取臨時泊位費。”以上辦法都已進行了張貼公示。
三、依據《物權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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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區政府
201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