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橋區四新道暢景家園4號樓下的一片空地,原為小區綠地,後由物業公司在未通知業主的情況下,將其改為停車場,並在有地下車庫的情況下,擅自將小區內大部分空地劃為臨時停車位。這樣做不僅給小區業主的進出造成麻煩,也容易使機動車發生剮蹭事件。請問物業公司這樣的行為得到政府的允許了嗎?擅自將綠地改為停車位,和將空地改成臨時停車位的是否違法?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房管局非常重視,責成物業辦第一時間派員到小區調查了解,經調查,暢景花園小區2010年6月入住,由於小區機動車多,已經車滿為患,直接影響防火通道的暢通,2010年9月小區實行機動車管理,據了解,當時部分綠地改鋪草皮磚,是得到相關部門批准,得到大多數業主認可進行的。並要求物業公司搞問卷調查。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