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們好,我是2001年在河西區掛甲寺街吃的低保,當時是雙待業撫養一個孩子,我三年前離婚,孩子判給我撫養,去年年初街裡通知我說我不夠低保條件把低保給我停了。我納悶以前兩人養一個孩子夠低保,現在我一個人養孩子就不夠低保條件了嗎?【狀況一點沒變】我們鄰居比我條件好的現在都能吃低保,為什麼我條件不好到給我低保停了呢?。向那說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