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家住(東麗區先鋒路先鋒公寓1棟),小區暖氣常年供熱就達不到國家規定的室溫標准,供暖系統經過幾年前改造之後房間溫度比原來還低。
2.改造後追加室內供暖費用,這筆費用在改造前根本就沒有說明要每年多交平米供暖費,也沒有相應的標准依據。
3.今年十一月供暖期供暖更是時斷時續,直到十二月初纔基本每天供暖,室內溫度還達不到國標,樓裡鄰居自發聯合去供熱站去討說法,至今也沒有解決問題。
4.房間溫度低找到相應部門尋求測溫,相關部門推說是沒有設備,請問這樣的社區服務部門,這麼久都不給解決問題還怎麼讓我們這些老百姓信任,每年我們都按期交費,無非是想家裡有老人、小孩,求得房間暖和些,每天都要受凍,請問這是在為人民服務的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發改委相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先鋒公寓的供熱工作是由天津市熱電公司負責實施,相關的維護調試工作請向天津市熱電公司反映。聯系電話:84380126。
東麗區政府
201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