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2013年10月27日在翡翠藍灣定的房子,說是購房9.9折貸款805折,10月30號交了首付約十萬元,只給開了預約金的收據,說是當時沒合同一周後簽合同,結果現在一個月過去了,也不給簽,售樓員每次說領導出國了,或者開發商讓再等等很多理由,一拖再拖。他合法嗎是不是騙人啊?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