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水木天成一區居民,在中心園廣場兩側原來各有一個非法佔道水果攤,經紅橋區綜合執法局清理他們分別租了門臉一個在中心廣場左側底商,一個在一區後面對面物業底商。然而,一年過去了,兩家又分別在底商外佔用行人道蓋起了違章房屋和一大片攤位。如此,無視《天津市城市管理條例》的行為,是否應該予以處理。(請不要電話核實,請有關部門實地看看,我也不希望給我答復,我天天在看著)希望“八項規定”、“群眾路線”、“轉變工作作風”、“績效管理察訪核驗”一系列規定能夠真正落到實處,不要停留在匯報中。
尊敬的網友: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綜合執法局非常重視,立即責成西沽大隊認真調查,執法隊員現場勘查,找到違章相對人對其進行思想教育工作並宣傳《城市管理規定》,相對人表示配合執法局工作,將違章自行拆除。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