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您好:
想問下我家家庭住房是否屬於二套房,是否屬於限購的?
我家的情況如下:
我名下原有一套老式私有住宅一套,08年的時候想改善下住房條件,就把名下這套給賣了,後用這筆款於09年購買了一套110平米的二手住房,當時做的是公積金貸款。後來由於樓裡有精神病患者,考慮到孩子大人的安全問題,我把這套110米的住房賣掉了,當時也是把貸款還完纔賣的。緊接著,2010年我又在本市北辰區購買了一套限價商品房,房子屬於我跟我母親聯名購買。房產證也是我跟我母親的名字。去年房子下來了,孩子也該上小學了,考慮想讓孩子在市裡上學,所以現在想在市裡貸款再買一套2室的房子。就是不知道我們這種情況屬不屬於二套房,可以買嗎?在限購的范圍內嗎?我們家現在還有一套很小的公產承租房在我名下,但是由我母親居住。
請盡快回復,多謝!
於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12月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