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
本人已結婚19年,孩子已經辦理獨生子女證件了,就在2010.10.8領取過一次獨生子女費用。聽同事說,其他鄉鎮每年都領取獨生子女費。每年的獨生子女費用是多少?我想問一下各位領導,為什麼梅廠鎮怎麼就沒有呢?還有我從2010年到現在就再也沒有領取過獨生子女費。請有關領導查明一下具體情況,給老百姓一個滿意的答復。還有,如果領取獨生子女費,我們應該去哪裡去領取。謝謝!
依據《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四條之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在生育一個子女後至子女年滿十四周歲之前,可以憑有效證明到居住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年滿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十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