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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領導您好:
我們是天津市北辰區王莊村民,關於王莊村大齡青年買樓,遭到不平等待遇問題,我們找了一年了,結論是屬村民自治經營行為。
村民自治是這樣治嗎?可以這麼經營嗎?
1.大齡青年買樓,必須交全款6500-6800元每平米【小產權】,不能用宅基地置換。
2.村乾部和親朋好友買樓不花錢,可以用宅基地置換1-1,然後村乾部私下把收回的宅基地,用頂名的方式定向出售,低價【5000-5500元】每平米。轉回來2次上交拆遷辦,享受拆遷優惠。這麼一經營交全款與宅基地置換樓房的相差一所獨單。村乾部用宅基地搗來搗去經營,我們為什麼不能用宅基地經營。
3.村乾部還給一部分買樓戶返點的,還有減【5萬】元錢的。為什麼?
村乾部公示造假,辦事不公,以權謀私,失職瀆職。
1.村民買樓可以與村委會直接辦理,為什麼還請中介,給中介幾百萬。2.村民買樓的現金,為什麼打入私人賬戶上,那是集體的錢。
3.上任將近四年,財務從來沒有公開過,做任何決定不通過黨委和村民代表決議,擅自決定。
4.在評改期間,村委會私下把幾千平米公建分到個人名下。比如:張三200平米,某某300平米。這算不算私分集體財產?
我們身為王莊村民,應該有知情權。一個小小的村官有這麼大權力嗎?
希望上級領導關注我們反映的問題給百姓討個公道。我們相信政府,相信黨。------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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