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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領導
您們好,我在2008年10月31日購買的天津市津南區金地格林世界房屋,當初購買的房屋面積是91.89平米,按90平米以上交3%的契稅,(過後我們纔知道在2008年11月1日就出臺了90平米以上的優惠政策,開發商因為有賣房個人指標非讓我們簽合同,我們也不了解新政策,就簽合同了),過後也就這麼算了,認倒霉了。
2010年下來的房本,房本面積為89.89,少了2平米面積,房管局就退了我們2平米3%的契稅,開發商也退了我們2平米的面積錢,並把物業費面積做了更正,我們也沒有再追究。可是過去這麼多年了,我們也一再諮詢我們從90平米以上,變為90平米以下,契稅退稅的問題,本應按1.5%交,可以少交一半的,省7000多塊錢的。
我想問一下相關部門領導,這類問題,如果想退稅要找哪個部門,屬不屬於開發商的責任,因為我想這種事,不應該是我們的責任和過失,造成的損失不能讓我們自已來承擔。希望領導給我們一個訴求的途徑和滿意的答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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