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居住在津南區欣桃園小區,供暖由鑫北供熱負責,今年單位給員工供暖補助,需要供熱部門開具以我們公司名稱為抬頭的發票作為依據,周圍所有同事去各自所屬供熱部門開發票否很順利,沒有遇到我這種情況,但是我去鑫北供熱交供暖費,鑫北供熱卻說只能開個人抬頭的發票,如果想開單位抬頭發票,每平米需多交納40元錢!試想如果100平米的住房,供暖費1000多元,開發票居然就要交4000元!
請問有關部門:1,鑫北供熱是否應該給我開單位抬頭的發票
2,鑫北供熱提出每平米多交納40元錢開發票錢是否沒有法律依據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待有回復第一時間答復您。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3年11月29日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區建委調查。
據反饋,區建委已責成供熱辦協調鑫北供熱公司進行處理,鑫北供熱公司已就相關情況與您溝通解釋。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2013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