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龍江省戶籍,男友為本市戶籍。最近詳閱過北方網的相關解答,對於結婚登記手續,還有個疑問,無從得知,希望貴部門能給我們指點迷津:我戶口本與身份證的所有信息一致,但是戶口本上婚姻狀況一欄為空白(戶口登記日期為1998年,我在津工作四五年)。請問,這種狀況下,我還需要回戶籍所在地民政局開單身證明嗎?不能開具的話,還有什麼好的解決方法嗎?
望在百忙之中不吝賜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