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尊敬的市局領導 ,
您好!
我在中北鎮假日風景小區 ,今年年中搬到和平區 。
9月份老家有急事 ,我們家回趟老家直到10月3號纔回津。
10月4號上午趕到中北鎮中北大道辦事大廳辦理采暖報停。
被告知,采暖報停截止日到 9月30日 。不能辦理,只能交一年
采暖費 。 陳述我的情況後 ,他們回復 :
1)已過截止日 ,這是政府規定的 。
2)如果每個人都有特殊情況 ,那我們是不是都要辦理 ?
3)找市局去 。
我非常不理解,不滿意 ,懇請領導解答並解決 :
1)市政采暖說到底是為老百姓服務,老百姓賺錢很辛苦。
房子不住了 ,房主雖然晚報停3天,但是政府就應該
受理 。一是不浪費采暖資源 ,二是真正為老百姓著想。
2)我每年都是按時甚至提前交采暖費 。這次晚報停了,
就不受理了 ?
3)老百姓 ,居民有特殊情況 ,只要是政府不受累的
就應該解決 。不應該怕麻煩。
4)請市局給我解決 。
禮!
老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