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唯一一套1995年7月購買的平改房<公有住房出售給個人,工齡套載>,連續住了18年,於2013年5月辦理的產權證,2013年9月26日出售房屋時,武清房屋交易中心告之按新證出理要交1%和5.6%共6.6%的交易稅.不明白是否該交,根據天津市政俯規定出售第一套改善性住房是否要交6.6%的交易稅.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房管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房管局回復如下:
請提供您的詳細情況,撥打29345107,我們的工作人員會根據您的情況為您解答。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