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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提前獲得“三包”承諾時,一定要看清廠商的“三包”範圍是否不低於正式實施後的“三包”範圍,而在簽訂銷售合同或是在廠商提供的“三包”憑證中,還要仔細看清是否有“汽車‘三包’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實施”的內容,以免消費者在維權時無法提供有效憑證。
天津北方網訊:“我的客戶本想10月1日國家‘三包’正式實施後再提車,結果我們9月1日晚上就接到廠家通知轉天就開始‘三包’,客戶於是高高興興地提前把車開回家了。”某德系車4S店銷售人員袁小姐介紹說,提前“三包”的確促成了持幣待購的客戶提前購車。
本月初,上海大衆、一汽大衆、東風標緻、北京奔馳、上海通用等多家車企宣佈提前實施“三包”,其中部分品牌還延長了“三包”時間和範圍,再加上此前宣佈的比亞迪、長安馬自達、東風日產、東南汽車等廠商,汽車品牌已覆蓋大部分熱銷車型。記者從本市多家4S店瞭解到,這些品牌均已接到廠家通知開始提前“三包”。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將於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其中規定“三包”有效期不低於2年或行駛5萬公里,以先到者爲準,在此期間消費者遭遇嚴重質量問題可以退車或換車;保修期執行的是不低於3年或行駛6萬公里,在此期間汽車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此外,從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60天內或者行駛3千公里之內,車輛出現轉向系統失效、制動系統失效、車身開裂、燃油泄漏,消費者就可以換貨或退貨。
一家“搶跑”多家跟進
對於剛剛熬過銷售淡季的經銷商來說,搶佔“金九銀十”就顯得尤爲重要。某4S店銷售人員介紹說,我們和客戶溝通中也瞭解到,10月1日“三包”政策正式實施前,不少消費者有持幣待購的想法,目的就是等10月的優惠價格和“三包”保障。“既然汽車‘三包’政策已經板上釘釘,更沒必要拖了,提前執行主要是爲了應對‘金九銀十’的銷售旺季。”於是,爲了防止“金九”被遲到一個月的“三包”攪黃,只要有一家車企“搶跑”,其他車企肯定不甘落後地“跟進”。
銷售人員也坦言,“其實目前不少車企的質保期都比‘三包’規定的還要長,受到最大挑戰的是汽車買來不能退換的慣例,但因爲汽車達到‘三包’規定中退、換車條件的概率很小,如果只是修車就與原來的售後保修差別不大,所以提前一個月實施的‘三包’,車企就是用了最小的成本給了消費者厚道的印象。”即將提車的宋先生對記者表示,“無論車企提前‘三包’的初衷爲何,對消費者來說肯定是好事,至少在維權時有了更好的保障。”
“提前一個月是很好的營銷措施,畢竟‘三包’很受消費者關注,這樣做不僅能有效地增加銷售,更能提升品牌整體形象。”某韓系車4S店負責人也坦言,無論是“搶跑”還是正式實施,車市未來將進入一個“拼服務”的時代。另據銷售人員預計,等到10月“三包”正式實施後,此前積累的需求會集中釋放,到時候有可能優惠幅度收窄,暢銷車型的提車時間也會延長。
“三包”不等於“全包”
汽車提前“三包”等於消費者權益保障提早到位?業內人士提醒,消費者提前獲得“三包”承諾時,一定要看清廠商的“三包”範圍是否不低於正式實施後的“三包”範圍,而在簽訂銷售合同或是在廠商提供的“三包”憑證中,還要仔細看清是否有“汽車‘三包’自本合同簽訂之日(或發票開具之日)起實施”的內容,以免消費者在維權時無法提供有效憑證,只有注意這些,提前實施的“三包”才能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此外,消費者還要警惕汽車“三包”的免責條款,根據10月正式實施的“三包”規定,企事業單位、政府機關爲生產公務等購買的汽車,以及汽車用於出租或者其他營運的,均不包括在汽車“三包”範圍內;而自行改裝、調整、拆卸造成損壞的,或是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而造成損壞的,以及易損耗零部件超出質量保證期出現質量問題的,都不能享受“三包”待遇。天津立德律師事務所許劍律師提醒,消費者別把“三包”當成“全包”,免責條款內的情況均不享受“三包”待遇,此外如果不能提供購車發票和“三包”憑證,也不能享受“三包”,消費者要全面瞭解相關法規,合理運用規則,才能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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