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畢業後在天津工作兩年,當時參加了天津市社會保險,現在我在成都工作,戶籍也轉移了過來,需要將保險轉移到工作所在地。我想諮詢一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具體需要如何辦理,之前我撥打12333諮詢,告知需要具體的材料沒有掌握;諮詢了和平分中心,獲得的答案兩次也不一樣。因此希望能夠告知我詳盡、書面的辦事指南,明確告知需要什麼憑證纔能辦理,這樣能夠在過來辦理之前也好准備充分,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前,到參保地社保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身份證、養老保險手冊等證明材料。跨省流動就業後,在新就業地參保,提出接續轉移申請。新就業參保地社保受理後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發出。原參保地社保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劃轉等相關手續。建議您到具體辦理轉移手續的社保分中心進一步了解所需材料問題,以經辦部門的詳細要求為准。經辦部門會根據您曾經參保的具體情況,提出材料要求。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