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2年10月22日辦理的入職手續,並簽訂了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並在三個月後轉正了,但是最近查詢社保,發現公司是從2013年1月份纔開始給我上的保險。我想知道試用期這段時間公司是否應為我上保險?
尊敬的網友:
您好!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也應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撥打社會保險稽核電話23030390進行電話投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