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是本地永久性居民,准備購置卓越淺水灣一套居室,開發商告知:購房合同中必須聲明建築面積與實際房本面積不符,屬自願行為。我不理解其中原由因何而為之?是國家明文規定嗎?還是開發商違規行為?我們如何以待?請領導責成有關部門幫我解困擾。
期盼:謝謝!
屈女士: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