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領導
我在武清區梅廠鎮藍湖郡售樓處,與藍湖郡售樓處達成協議,雙方約定交一萬整定金,如不能按期交清房款,一萬整定金可以退還。目前因錢未儲備夠,不能交清房款,申請退一萬整定金。目前已把退定金資料交給藍湖郡售樓處,售樓處答應近期給把定金打到個人卡裡,懇請區政府相關部門,督促藍湖郡售樓處盡快辦理。
尊敬的zhang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梅廠鎮政府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梅廠鎮政府回復如下:
您於2013年8月3日認購藍湖郡藍生園5-1-303房屋一套,並交納10000元認購定金,簽署《藍湖郡房屋認購書》,《認購書》約定客戶於2013年8月25日前交齊房款並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約定如客戶違約放棄認購房屋,定金不退。
現因個人資金問題不能如期履約,提出退房退款申請。經梅廠鎮政府協調開發企業,已同意您的申請,您於2013年8月18日到售樓處辦理了相關退房手續,目前申請手續正在開發企業正常退房流程中,在15個工作日後給予您退款。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