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領導:
您門好,我是天津東麗區嘉春園小區的一名業戶,該小區2012年6月交房,現在本可以辦理派發房本,可該小區開發商根本聯系不上,諮詢物業公司,物業答復為必須先2013年7月-2014年7月的物業費纔給予辦房本的相關手續。房本與物業並無關系,物業的收費是與該物業公司服務息息相關的,不是拿辦理房本相威脅,望領導給予協調解決,要求開發單位給予業主辦理房本。
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21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