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是天津北辰城市戶口,且是獨生子,我是山西農村戶口,非獨生子女,請問,我們是否符合生育二胎的條件。
【查詢到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政策三章,第十六條,夫妻雙方或者女方為農村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第二點 (二)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
不知我們的條件是否符合?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 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