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親是今年6月份退休,應該是七月份能拿到退休金,可是由於辦退休的人員看錯日期了,以為是7月份退休,所以少拿一個月的工資。我想問問,少的這個月的工資能不能給補?如果不能這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參保人員符合退休條件的,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經區縣人力社保局核准後,自核准次月起享受養老金。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