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碩士研究生,招考前有兩年工作經驗,2012年被市直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招考職位為:科員)。按照《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任命為副主任科員,定為二十四級。
請問我這種情況是應該定級科員,還是副主任科員。諮詢過單位人事部門單位的空編在規定的機構規格、編制、職數限制之內。
尊敬的網友:
您好!一般情況下,您報考的公務員職位是什麼,就定那一級的工資。《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中組發【2008】20號)規定“其他具有工作經歷的,可根據其資歷和工齡,比照本機關同等條件人員,確定職務與級別。”所以,您的工作經歷是否可以作為轉正定級的依據,請諮詢您所在單位(或上級)的人事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