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集體戶口,現在買首套商品房,備案的時候房管局讓我出示集體戶口首頁原件。但是原件單位幾年前就丟失,只能給復印件。房管局說復印件加蓋派出所的紅章也可以,但是武清派出所說不給復印件上面加蓋紅章,只能去單位加蓋單位章。可是房管局又要求必須是派出所紅章。現在首付已經付了,但是不能及時備案。請問我該怎麼辦?
於利麗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8月1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