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1年起,多次向萬新街社區科(電話24793440)反應小區業主要求成立業主委員會事宜,其人員多次以各種理由推脫不協助組織選舉成立業主委員會,其理由包括開發商沒有移交居委會用房、無法成立居委會等,
作為政府行政機關,一味推托,不能依據行政處罰相關開發商,不為人民服務,社區科相關人員瀆職不作為,我們有理由懷疑社區科相關人士與物業牽扯各種利益鏈條,無法成立業主委員會不能有效監督物業,維護物業法,建築法,公民的權力
希望東麗區政府能夠嚴肅處理這樣的瀆職行為,立即要求處理相關的人員,責令開發商移交居委會用房,依法成立居委會,業主委員會。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正在辦理之中,請您耐心等待我們的回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東麗區政府
2013年8月9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回復如下:
街道辦事處已向區相關部門申請成立翠海家園社區居民委員會,待批辦。區建委配套辦正積極與開發商協商提供居民委員會辦公用房。社區居民委員會成立後,會積極籌辦翠海家園成立業主委員會一事。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