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我愛人現在是外地農業戶口,現在在單位給上著各種保險。但是根據她交保險的年數來算要到她52周歲時纔能交夠最低15年的要求。但是到那時她就52周歲了,超過我們現在政策規定的50周歲退休年齡了。請問像她這種情況,我們一直交到她52歲以後能拿到退休金及醫療報銷嗎在本市?如果不能我們有其他辦法在她到退休年齡左右拿到退休金的方法嗎?我是河西戶口,她的戶口還沒進來。在河西區有自己獨立產權住房。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愛人是外地農業戶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如果用人單位繼續招用,可以辦理養老保險後延繳費至15年辦理退休手續。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