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個人補繳2002年-2007年間中斷的養老保險,社保中心要求到存檔機構打印繳費通知單,本人現檔案存放於北方人纔,2002-2007年存放於南開人纔服務中心,北方人纔要求必須補繳2002-2007年的存檔費,每月按15元標准,共需補交1060元,等於我為了補繳保險要繳納兩次存檔費用,請問人力社保局為什麼補繳保險要安排到存檔機構打印繳費通知單,此安排無形是讓存檔機構從中收取費用,且非常不合理,為什麼不能在社保中心直接打單據,請給予合理解釋。
尊敬的網友:
您好!存檔費收取是否合理非人力社保局解釋范疇,建議您諮詢物價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