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南開林苑北裡六號樓一門一零一,屋頂每日漏水已有月餘。本人報修至產權單位:天津房信物業發展有限公司,負責人稱樓上二,四,六,八各樓層不歸他們管,叫本人收了樓上的錢交給他,纔能修理樓上往樓下漏水問題,還稱有文件規定。我收不到錢給他,至今每日以盆接水,給生活造成很大傷害!請給與幫助,解決漏水。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收到您的留言後領導十分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處理,現答復如下: 來信人所反映的房屋產權單位為房信物業發展有限公司,不在我局管理范圍,建議聯系產權單位進行維修。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南開區房管局
201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