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天津市關於男職工護理假的規定裡,有提到“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組織職工晚育的,男方所在單位給予七日護理假,女方所在單位增加產假三十日”
我們的疑問在於:
必須要領取《獨生子女證》,男職工纔可以休護理假嗎?
必須要領取《獨生子女證》,女職工纔可以增加產假30天嗎?
還是說,只要符合晚育就可以?
煩請幫忙解答,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 我們已經與您聯系解釋了相關政策。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