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92年參加工作,到現在已經20年,08年在勞務派遣訂的合同,到今7月31日合同到期,單位不給續訂,我如何領取經濟賠償和失業保險金。
尊敬的網友:
您好!勞動合同到期,用人單位提出不再續訂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為職工做退工退檔手續時,到失業保險部門做失業金的申領手續,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的,會發放《失業保險申領資格確認通知》,由用人單位交於失業人員。經濟補償的標准和失業保險金的申領條件和標准,請撥打人力社保熱線12333詳細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