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政府領導:
您好。
我是河東區第六大道小區居民,近幾年來,該小區管理混亂不堪,很多住戶私自圈佔小區綠地搭建院落,更有部分別墅區居民,更改房屋結構,自行搭建三層乃至更高的房屋,擴建原有的院落,將大面積綠地劃歸己有,嚴重侵犯了全體小區業主的權益。
另外,該小區地面車位采用租賃的形式,由物業公司按月收取車位費,但最近一段時間,部分業主私自將小區綠地鏟平改為私家車位,加裝各種形式的地鎖,安裝攝像裝置,這種行為讓其他已經繳納車位費的業主感到特別氣憤。
我們已經不止一次將上述問題反映至小區物業公司,但答復永遠只有一句:物業公司沒有執法權。我們清楚物業公司屬於商業機構,不歸屬政府管理,但是我們想諮詢的問題是,河東區綜合執法部門也曾經到過我們小區,就相關問題進行調查,並下達了所謂“整改通知書”,但就此再無下文,整改到何時?有什麼進一步的舉措?業主不按要求進行整改又該如何處理?我們想知道的是,綜合執法部門到底有沒有執法權?如果沒有那此類問題到底應該歸什麼部門管理?實在沒人管,那我們業主是不是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解決問題?
盼盡快答復,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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