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津濱輕軌的一名員工。我2010入司到現在已經在輕軌工作了3年了。但是我們的付出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回報。2011年我們漲過一回工資。幅度很大。但是公司規定說沒有滿一年的員工不給漲。我們理解,以為以後會漲。但是三年了都還是沒有給我們補這個錢。而且以後來的職工都沒有這個錢。公司也沒有個說法。領導不予員工溝通這個問題。領導只有一句話就是“願意乾就乾不願意乾就家走。”我們通過公司內部反映問題的渠道是沒有了。今年七月一日,新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務派遣的都得同工同酬了。我們這正式工反而到還沒有同工同酬。我們現在的一線員工同崗位差的錢在2000到3000不等。您說差得是不是也太多了,我們現在新站務一個月到手纔2000元,你老員工卻有3700。要是算上公積金和保險所扣的的不同我們差的更多。司機崗位由於工資較高差的更邪乎。希望你能關注此事。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關於勞務派遣人員“同工同酬”的相關規定,勞動者可以到仲裁申訴或到監察部門投訴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因受理程序要求,我們無法受理在此,敬請諒解。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