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申請限價房時曾將戶口從大港遷至北辰,現北辰房管局告知需要之前大港遷戶以前的房屋證明材料。但是大港那邊的房本和戶口本地址不一致。現在派出所以戶籍不在為由拒絕提供一致證明。去北辰房管局又要求一定要有此前的住房證明。請問這時我怎麼辦?我名下沒有房子。已婚。各項條件也符合。想以自己名義去申請限價房。現辦理過程中遇到各種阻礙。請您幫忙解答,謝謝。
李彥鋒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們已將您提出的問題轉交責任單位,將按時向您反饋結果。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3年7月12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201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