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天津濱海新區教師各類假的請假天數是如何規定的?
(包括婚,喪,生育,哺乳,女性其他的情況,事假,病假等)。以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如何計算?請您予以明確的答復。教師需要知道自己在休假方面的權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已反映過同樣的問題,已轉新區教育局進行了解,請耐心等待。您可以直接向所在學校或所屬教育局進行諮詢。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