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們支持黨和政府為我們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支持示范鎮建設。下面我來說明我家的情況。
我們家是老宅,祖輩當初花錢買的房基地,由於大隊1983年發證時給我們寫錯了面積,大隊也承認了,這是個歷史的問題,大隊沒經核實,現在按83年的面積給房,我們家位置特殊,東西南北都有鄰居,唯一的走道是我們自家留的走道兒,大隊也核實了,老一輩兒人都能證明,這就是我家的宅基地。
我們情況特殊,村民代表都沒涉及這種情況。請問我們該怎麼辦?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經了解,雙街示范鎮建設按照規劃正在逐步推進,目前,上蒲口村拆遷補償安置方案,按照規定程序已經確定,開始進入實施階段。關於您反映房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符的問題,不只是您一戶存在這種情況,該村涉及這種情況有80餘戶,按照《上蒲口村示范小城鎮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方案》第八條第二款規定:“證載面積小於實際面積的,證外房屋高2.4米(含2.4米)以上按每平米2000元給予補償,證外院落按每平米500元標准給予補償。”關於您提到83年發證問題,沒有任何證據,無法考證。現經雙街鎮信訪辦解釋協調,您今天已到村委會找村拆遷工作組人員諮詢、核實、丈量、辦理相關手續。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