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東裡舊樓區改造時,部分樓道需要更換上下水管,要將一樓的地面破壞,但是施工管理人員說不負責恢復原樣,剛纔在民生關注上聽到有居民提問同樣是北辰舊樓區改造,同樣是一樓水管改造,同樣是地面破損,但是就可以全部恢復原樣。是什麼原因造成兩者的差異呢?是施工管理人員的失誤還是不同小區的區別對待呢?如果是失誤,是否應該照樣給普天東裡小區的業主也原樣恢復,並在小區貼出告示,廣而告之,如果是區別對待請問為什麼?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您反映舊樓改造戶內下水更換項目改造後是否應負責恢復破損地面。
經查,此次舊樓改造戶內下水更換項目中,地面恢復是指將因改造而造成破損的地面恢復至樓房建成,居民入住後的狀態。由居民自行裝修的部分不負責恢復。如居民需要將地面恢復至裝修後的狀態,舊樓改造指揮部將在居民自行購買材料後,協助居民進行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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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區政府
201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