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的房子位於空港五星酒店後身,皇冠國際酒店式公寓;去年在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這的底商忽然由原來的理發店變成了飯店,而且油煙直排到皇冠花園一側,排風口正好在我的窗戶下面,這個排污口本來是很小的換氣口,現在被改為排污口,且無任何環保處理,滿牆是留下的油漬,夏季都是蒼蠅,無法開窗;由於廚房正在我的臥室下方,爐灶炒菜的“呼呼”聲音嚴重乾擾了我的生活,並且其所用燃料屬於危險品,其明火作業,且作業位置與居住場所不具備合理的安全距離,嚴重威脅本公寓業主生命安全。我向開發商和物業投訴了一年,一直沒有解決。其的侵權行為嚴重的乾擾了我的正常生活。
我投訴管委會服務大廳,至今沒得到解決,而且餐館依舊正常營業,真的是沒法讓老百姓活了。
法律規定,民宅底商禁止開餐館;即使是商用,開餐館也要得到四鄰認可,而且這屬於酒店式公寓,是空港對外的窗口,這住著很多外國人,這的公寓本身就用來居住的,如果開餐館環保審批即使不禁止,也應該征詢四鄰認可吧,畢竟它不是用來辦公的,它設計上就是用來居住的。可結果哪:就這樣在業主不知情的情況下批准了。
我強烈抗議這種踐踏老百姓生存權的行為。向服務大廳的投訴也沒結果,必竟這些的審批都是這些部門曾經批准的,實在沒辦法纔在這請願的,還請青天大老爺明察,為民伸冤做主。
我不求索賠,只求那些權貴高抬貴手,哪怕你原價給我退房都行(房價漲了),不退換也行,我惹不起我躲還不行嗎!
[附件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