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領導您好:
我父親是大港小王莊鎮徐莊子村村民,大概10年前,響應區政府號召,承包村裡土地種植冬棗樹。現在早樹經過每年的辛苦栽培已經處於盛果期,每年可帶來一部分經濟收入。但是最近村裡要重新給村民分配土地,以前沒有種植冬棗樹的村民對種植冬棗樹的心存不滿,要求刨除冬棗樹。現在村裡因為這事鬧的重新分地無法實施。我想問一下,如果非要刨除冬棗樹,是否應該給予種植冬棗樹的村民應有的補償。按照現行標准,盛果期的冬棗樹補償因該是400元每株。希望相關部門幫助妥善解決此事。我們當初種植冬棗也是響應政策,也付出辛苦了,現在竟然成了有些人的眼中釘,肉中刺!
網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已經轉交到有關部門,因問題的調查核實處理需要一定的時間,具體處理結果我們會在二次回復中給您答復,請您耐心等候。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濱海新區政府
2013-5-9
尊敬的網友:
您好,經向小王莊鎮了解,關於冬棗樹補償問題,大致參考當年“榮烏高速公路”佔地補償標准進行補償,但也要根據當時承包戶與村隊的承包協議進行商談。
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3-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