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天津生活工作了17年,2012年通過人纔引進,在北京落戶、工作。
在天津工作期間,1995年-2008年在企業工作,一直上社保,2008-2012年在事業單位工作(學校),沒有個人養老賬戶,其他險種均上。在社保轉移時,北京這邊系統接收不了,只能單獨接收企業這塊,事業這段在退休時根據視同繳納證明兌現養老金。
但是需要天津這邊單獨轉移企業這塊養老保險,不知可否?天津這邊社保人員似乎業務不太熟練,說我的社保只能扔這了,等。。。。。,
請問專家,我辛辛苦苦工作十多年,就這點待遇都享受不到嗎?天津這麼大,像我這種情況只有一個嗎,難道都這樣成為死戶嗎?
懇請專家指教
尊敬的網友:
您好!跨省市流動就業人員男不滿50周歲,女不滿40周歲的,可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具體的轉移手續為: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前,到參保地社保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跨省流動就業後,在新就業地參保,提出接續轉移申請。新就業參保地社保受理後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發出。原參保地社保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劃轉等相關手續。具體可諮詢社保經辦部門。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18日
【民生詞典】社保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