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諮詢的問題是:我的養老保險從遼寧轉到天津手續辦理完結已有一年,可養老保險金至今未到天津這裡的養老保險帳戶裡,這個工作應由誰來督辦或辦理。請社保局給予答復,謝謝!
這是你們回答的。請您到現參保分中心查詢轉移情況。
這個回答不能解決我目前的困惑。因為我的轉移是由單位將相關材料提交天津社保的,錢沒有轉到是不是應由天津社保方來督辦?就是我們查到沒轉到也不知應怎麼辦理纔能轉到帳戶。望請社保進一步解答,幫助解決養老保險轉移問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政策規定養老保險的轉移手續為:參保人員跨省市流動就業前,到參保地社保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並按規定提供身份證等證明材料。跨省流動就業後,在新就業地參保,提出接續轉移申請。新就業參保地社保受理後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並向參保人員原參保地社保發出。原參保地社保收到《聯系函》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基金劃轉等相關手續。具體您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手續是否已辦結,請到現參保分中心諮詢。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