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計生委,您好!
想向您諮詢下准生證辦理問題。
我們夫妻雙方都是天津的常住戶口,且戶口在同一個地方。但我們夫妻二人都在北京工作,請問這種情況下,請教下您,准生證該怎麼辦理呢?
期待您的答復!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具有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居住的,在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可以在女方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需出具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還需提供其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如您還有需要,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