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已懷孕一個多月,想諮詢准生證的辦理。我的戶口在天津塘沽,工作在河北唐山,老公戶口在江蘇,四年前在江蘇領結婚證,兩人未合戶。我打算在唐山的醫院生孩子,父母也在唐山方便一些。孩子以後想落戶天津,請問我這種情況如何辦理准生證呢?需要什麼手續?關於懷孕檢驗必須要在天津有關部門做出結果嗎?如果我在唐山辦准生證,屆時孩子可否落戶天津?
尊敬的網友,您好
來信收悉。生育服務證和上戶口沒有必然聯系,只要您的孩子符合在天津落戶的政策就可以在天津落戶,和辦理生育服務證的地點沒有關系。
您的情況建議您在現居地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具體辦理方法,請您諮詢當地計生部門。當然您也可以回天津辦理,如果來天津辦理的話,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女方為本市戶籍人員,嫁到外省市並居住在外省市的,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可以在我市女方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需出具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男方還需提供其戶籍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婚育證明。
孕檢的問題建議您諮詢衛生部門。
感謝您的來信,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3.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