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應該2013年1月份辦理退休,天津市駸駸勞務服務有限公司2013年至今一直沒有給職工上,導致我無法辦理退休,【2011】80號《關於社會保險舉報投訴案件受理查處職責分工的通知》,我們也找了河西區社會保障機構,也沒有給我們解決,我實在不知找那個部門了,勞動局也找了,都互相推諉。我們都是零就業家庭,生活很困難。
尊敬的網友:
您好!用人單位未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勞動者可以到監察投訴,時效期為2年。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