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好!我和我愛人都是中北鎮集體戶口,現我已經懷孕8周,准備辦理准生證,請問一下具體流程。
2、我和我愛人是2011年注冊結婚的,但是集體戶口頁上現在還顯示未婚,這對辦理准生證有沒有什麼影響?如果有影響應該辦理哪些手續?
3、我們需要去哪領取准生證,有沒有電話可以諮詢一下?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按照津人口計生委〔2010〕45號文件規定,夫妻雙方均具有本市戶籍且在本市居住的,在懷孕第一個子女期間,可到女方現居住地街道(鄉、鎮)計劃生育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需出具夫妻雙方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工作單位(無單位的由村(居)委會)出具的婚後懷孕第一孩證明、結婚證和妊娠診斷證明。您們可以去您現居地街道計生部門辦理一孩生育服務證,可以撥打12356諮詢所在區縣人口計生部門。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