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1年碩士畢業以應屆生身份在天津事業單位就業的,現在的工作單位是不用交養老保險的,只交醫療保險,之前我在外省市就業,並連續繳納三年的養老、醫療保險。我的養老、醫療如何接續轉移?電話諮詢貴單位,回復不能轉移,理由是我在天津市沒有養老保險賬戶,無法合並。現在我的養老保險如何接續,還涉及連續工齡的合並計算。近一年來多次與工作單位及貴部門聯系,都是無果而終。
勞社部2001.13號文件
關於職工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會保險處理意見的通知
明確規定:職工由企業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之日起,執行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養老制度,其原有的連續工齡與進入機關事業單位後的工作年限合並計算。
期待您明確的答復:1、我的養老、醫療保險能不能接續?2、如何辦理?請您指明辦理的路徑,而不是政策性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我們聯系相關部門後回復,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25日
您好!關於醫療保險關系跨省轉移接續問題,人社部《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91號)和部社保中心《關於印發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人社險中心函〔2010〕58 號)中有明確規定。
網民反映在天津事業單位就業能否轉移接續養老、醫療保險關系問題,屬於具體經辦工作中的問題,我市社保中心也專門下發過經辦意見。
2013年4月2日